当注册上海公司时,不少人都会选择和朋友以及自己熟络的人一起创立,一起共患难,当然了,注册一家普通合伙人企业时,流程,条件及所需材料也是略有不同的,那么,上海注册普通合伙企业的条件有哪些?主要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上海宝园财务小编来为您整理报道,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1、首先要具备两个以上的合伙人才能创立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话,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其次要具备书面合伙协议;
3、要准备好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注册前要准备好合伙企业的名称或者生产经营场所;
5、此外还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首先提出名称申请,申请名称的法定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 45
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名称核准后,即可正式申请设立,法定期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由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合伙人加盖公章;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4、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合伙人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合伙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2、其他有关文件证书
以上需要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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